近日,根据编委会要求,我网、铭瑄中心在法学会5号会议室组织团队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和《监察法》的学习。我网邀请学会夏老师讲座。
首先,夏老师以“什么是法”的问题展开,介绍了法的特征、法的本质、法的作用、法的宏观结构以及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作为一个国家以强制力保障社会行动规范的工具,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者要注重法律的制定只能反映社会,而不能创造和改变社会,要通过法律积极的促进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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