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琳钧律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至2014年期间,在沈阳市某法院经济审判庭工作,2016年至2018年曾为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供法律服务。在此期间积累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的实践经验,诉讼及非诉业务均十分熟练。
同时,卓琳钧律师熟悉政府职能政策,精通民法,对民法和商法的整体模式有丰富的研究经验。面对相关案件时,卓琳钧律师会根据民法、商法的实际不同特点情况,采用有效的模式标准,实施区别分析处理,确定符合实际要求的解决方案。
近几年卓琳钧律师依旧专注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债权债务纠纷。自执业以来,卓律师一直坚持“服务力求优质高效、工作务必竭尽全力,一心一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孜孜追求“不一定做最优秀的律师,一定做最值得信赖的律师”!,严谨地处理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认真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细致地解答每一个法律问题,正是这样良好的人品和过人的能力赢得了委托人的信赖,获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和赞许,其扎实的理论功底、求实的工作作风、周到的服务意识,使卓琳钧律师在当事人中间形成了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