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

法治论坛

法治论坛

法治论坛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家建议修订稿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5-08来源:未知点击次数:打印作者:胡发清字号: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家建议修订稿座谈会召开

      受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托,2019年5月7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在北京召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家建议修订稿座谈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家建议修订稿座谈会召开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家建议修订稿座谈会召开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大法官胡云腾出席并致辞;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李豫黔出席并作总结讲话。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大法官胡云腾出席并致辞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李豫黔出席并作总结讲话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刑事诉讼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级高级检察官张寒玉;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特聘研究员,全国人大原内司委工青妇室副主任赵智鸿;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平;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防大学军队政治工作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导师公方彬;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院长、教授任士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蒋明;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海淀寄读学校校长肖建国;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贞会等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主编路琦主持。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刑事诉讼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出席会议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级高级检察官张寒玉出席会议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特聘研究员,全国人大原内司委工青妇室副主任赵智鸿出席会议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防大学军队政治工作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导师公方彬出席会议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平出席会议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院长、教授任士英出席会议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蒋明出席会议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海淀寄读学校校长肖建国出席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贞会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有针对性的提出许多修订建议与意见。秘书处将根据座谈会提出的具体意见与建议,向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出修改建议案。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和谐、温馨家园。
       在共青团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团结、联络、组织、凝聚社会各界的从事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其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的优势,大力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培训咨询、学术交流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团中央主管以来,为加强青少年立法,完善少年司法制度,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为党和政府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未保法》《预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立法过程中,充分发挥国家级专门机构职能作用,在今年《预防法》修改中,更是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充分发挥国家层面预防工作专门机构的作用,在这新的历史时刻,全力推动并参与《预防法》修改工作,努力促进我国青少年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1979年,针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青少年犯罪等突出问题,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中央八部委就凸起青少年犯罪问题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提请全党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中共中央转发了报告,并明确指出:报告中反映的情况是当前广大群众极为关心切望解决的重大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解决好这个问题。
      1985年,中共中央专门下发通知,就当前严峻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以及如何做好这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提出了十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的方式,制定并通过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法律上解决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司法保障问题。   
       经过20年的发展演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青少年犯罪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逐渐出现对保障未成年人福利与权利的规定严重不足,法律条文过于抽象笼统,原则性、指导性条款多,操作性差, 缺少具体的法律责任追究条款,法律责任很不明确等问题,迫切需要修改和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未成年人犯罪占整个刑事犯罪的比重连续多年呈下降态势,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同时,也应当看到,青少年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兴趣爱好、行为选择上呈现许多新变化,青少年问题和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任务更加繁重,也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社会主义法治稳步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者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者保持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治的信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砥砺前行,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火热实践,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不断提高,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整体能力不断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和后备军。能否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是关系到我们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关系到民族命运的大事。做好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具有十分紧迫而重要的意义。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功德无量的工作,也是关系家家户户的民生工程,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宏伟蓝图,也为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让我们共同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不断求索,不懈努力,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体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收 藏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