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爱平在天柱县检察院呈报的《关于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的报告》上批示:“县检察院遵照上级指示精神,开展此专项工作,非常及时,很有必要,意义重大。希望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其职能,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推进‘山水田园,人文天柱,平安法治建设’,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家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能力,为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稳步、跨越发展再立新功。”
据悉,天柱县检察院按照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一是办案中坚持依法、谦抑、审慎的理念,对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1件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批准逮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6人;二是利用各乡镇(街道)赶集日,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宣-传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三是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项走访调研活动,对县内16家民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着重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的法律援助,发放了法律宣传手册、问卷调查表,现场进行法律答疑和案例讲解,听取了各企业对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邀请企业家参加该院即将举办的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检察长•董事长”专题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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