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讯) 近日,岑溪市永安路232号业主李国反映,其持有合法产权证的房屋遭执法部门以“占用三米巷”为由强拆部分建筑,且强拆后房产证、土地证平面图及面积均被非法修改,证件效力遭质疑。该事件引发公众对执法程序合法性及公民财产权保护的广泛关注。
事件回顾:合法产权证突遭“违建”认定
据李国介绍,其于1999年合法购得永安路232号土地并建房,持有完备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四证报建手续,房屋于2014年用作商业经营且无任何纠纷。2025年4月19日,岑溪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多部门对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理由是“擅自占用三米巷建房并违规扩建”。然而,李国提供的房产证平面图显示,房屋范围内并无所谓“三米巷”,且强拆后土地证及房产证面积均被缩减,证件实质上无效。
程序争议:证件撤销程序存疑
李国质疑,根据《行政强制法》及《城乡规划法》,执法部门要虚构拆除占用三米巷事实,也应先依法撤销其产权证件,再启动强拆程序。但实际操作中,证件效力在强拆后被单方面作废,程序合法性存疑。“合法证件被当成废纸,政府公信力何在?”李国表示。
损失与诉求:千万投资面临破产
强拆导致李国房屋面积锐减,商业用途受损,且因产权证失效将无法获得赔偿。此前,2020年其因房屋被资源局违法停水停电,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法院也是超过10个月至今不立案,更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济状况濒临破产。李国呼吁相关部门公开执法依据,并追究先斩后奏的强拆责任。
法律界声音:程序正义不容忽视
法律专家指出,若执法部门未依法撤销产权证即实施强拆,可能涉嫌程序违法。根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有权要求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目前,李国被强拆的起诉状不被立案已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事件仍在发酵。
官方回应暂缺,公众呼吁透明调查
截至发稿,岑溪市自然资源局未就此事作出公开回应。公众质疑,若执法部门可随意以“虚构事实”剥夺公民财产权,将动摇法治根基。“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李国的遭遇引发广泛共鸣,舆论呼吁彻查真相,还公民以公道。 (本文为客观事实陈述,事件进展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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