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顶风上,警察罚你没商量!
——哈市警方处罚3名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
本网讯(朱善永刘松 )为杜绝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连日来,哈市警方持续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对三名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处罚。
违规进村遭拒,怒摔警示标牌。罚!!!
2月6日,在呼兰区腰堡街道兰河村劝返点,一名外来男子想要违反规定进入村内,遭工作人员拒绝后,该男子情绪激动,将劝返点警示牌掀翻在地。呼兰公安分局腰堡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此时该人已经离开,民警立即对该人开展调查。2月7日,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违法行为人魏某明来到腰堡派出所主动交代违法事实,并向劝返点工作人员道歉。警方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魏某明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不符合出城规定,女子大闹办公区。罚!!!
2月8日中午,呼兰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接到建设路社区工作人员报警称,社区办公室内有一名女子在要求开具出城证明遭拒后大吵大闹,严重扰乱办公秩序。民警到达现场后将违法行为人叶某慧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叶某慧对以上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叶某慧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出门不带口罩,不听劝阻骂人。罚!!!
2月8日13时许,呼兰区劝返点工作人员发现一名男子外出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导时,该人拒不改正并辱骂工作人员。接到报警后,新民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并依法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飞对其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辱骂工作人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李某飞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哈市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做好自我防护,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110”举报,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