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疫情影响着每个行业。如今疫情控制取得阶段性胜利,各行各业全面复工复产。很多地方为了发展当地经济,放开政策,发展地摊经济。2020年6月1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山东烟台考察时表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此后全国刮起了摆地摊的风潮,甚至多地的城管部门也喊话群众摆摊。
但是,摆地摊背后的法律风险你了解吗?
摆地摊想“摆”什么,不是你想摆就能摆
2017年7月20日,陈某在某路口摆地摊卖刀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出17把刀,经鉴定为管制刀具,经查陈某有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为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收缴刀十七把。摆摊的物品请谨慎选择,比如销售光盘不要是淫秽物品,销售的书籍不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要触犯法律底线!
摆地摊请有序进行
2014年6月3日晚上20时许,在建设银行门口,刘某与陆某两家人因为摆地摊买衣服发生争执以致打斗,双方互有损伤。经鉴定,刘**的损伤为轻微伤,陆某及陆某岳母李某的损伤均为轻微伤。请注意损伤程度达到轻伤的,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哦!
摆地摊请不要无证经营
石某未取得工商主管部门许可,于2018年09月26日09时30分在下城区长浜南路摆地摊卖衣服的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因此,下城区城管执法局对石某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无证经营有风险,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不要以身试法。
不要占道经营
陈某于2015年2月10日下午,未经行政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玉环县南一路一鸣奶吧前摆地摊占用城市道路,经营衣服生意时被执法人员查获。其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已构成违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中央发展地摊经济,并非任意不管的,所有经营者均应有序、不占用城市道路,合法经营。
办理个体工商户小知识点
1、向什么机构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手续?
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2、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答:(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3、个体工商户的形式有哪些?
答: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4、家庭经营是否要将全部的家庭成员姓名同时备案。
答:是的。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5、登记机关几天内对是否给予登记作出决定?
答: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6、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转为企业组织形式?
答:可以。
7、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哪一级人民政府规定?
答: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