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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人民检察院深入柴河分局监所 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07来源:未知点击次数:打印作者:小 编字号:

      本网讯(朱善永殷国庆)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监所安全防范检查工作要求,确保“两节”期间监所的绝对安全稳定,12月29日下午,绥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庆文、刑事执行科主任李超迁、副主任柏源、柴河检查室主任曹林、驻监所检查官周国礼一行深入柴河分局看守所开展了监所防范安全检查工作。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力、政委李国林、副局长贾玉成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深入提审室实地了解了视频远程提审工作开展情况,并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执行视频远程提审工作制度。在监所食堂,检查组详细询问了在押人员伙食情况,查看了食物留样,并了解了食物采购消杀工作开展情况。随后,检查组通过监区视频监控系统细致查看了监区民警值岗情况和在押人员具体情况,并对在押人员数量、思想状况、身体状态进行了细致询问。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与柴河分局就“两节”期间监所安全问题,召开了座谈会。绥阳检察院检察长徐庆文对柴河分局监所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队伍稳定、在押人员心理疏导、以及监所民警克服重重困难积极承担多个林区公安分局羁押任务长期满负荷羁押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监所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入监所的人员、物品等要按照要求实行严格管控,以及对在押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细致统计掌握;二是强化监所内部队伍管理,加强民警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的教育;三是做好在押人员管理教育工作,对节日期间在押人员的思想起伏、身心健康,及时掌握了解,有效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四是严把物品入所检查关,对在押人员个人物品进行严格管控,严谨存在隐患的物品流入监室。
       局长孙力表示,将认真对照此次检查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分局实际,进行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严格执行细致落实,切实强化节日期间监所的各项安全管理,明确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监所内部的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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