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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规二处组织召开2019年有关立法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19-01-04来源:未知点击次数:打印作者:网站管理员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切实提高立法计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组织召开了2019年省政府有关立法计划项目论证会。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林登富主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11家单位的政策法规处及相关业务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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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法规二处处长李勇向与会单位强调了召开此次立法项目论证会的目的。他指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重视立法工作。立法项目要突出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这一目标。此次对省直有关单位申报的2019年立法项目建议进行论证,既是确保选好、选准立法项目的重要环节,也是省政府法制办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的有益尝试。不仅对推进政府立法立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很大的帮助,而且为做好后期的工作打下重要基础,有效促进政府立法立项工作科学化、民主化。

各单位紧紧围绕主题,对申报为2019年立法计划的26个立法项目从必要性、可行性、出台时机、草案文本成熟度、社会效果等方面作了详细的汇报。会议气氛积极活跃,与会人员纷纷踊跃发言,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发表了相关意见及建议。

林登富副巡视员听取各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的发言后指出,政府立法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方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站在全局高度,紧跟中央脚步,做好立法工作。要坚持与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等相结合,统筹考虑。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增强落实立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立法项目。不立则已,立就要立良法,并且让它落地。通过立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法治支持与保障。

会后,根据会议要求以及各单位申报的立法项目情况,省政府法制办将对2019年立法计划工作进行科学统筹安排。(法规二处陈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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