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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余载追凶路:海口八旬老人土地纠纷离世 刑事立案僵局何时破?
发布时间:2026-02-05 23:40  阅读:

 【导语】一棵苦楝树引发宅基地纠纷,八旬老人遭“拖拉控制”后离世。2001年7月,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田头村87岁老人覃玉金,在阻拦同村村民运走争议树木时,被持续控制近两小时,当日傍晚不幸身亡。2011年法院作出民事赔偿判决,但家属坚持认为老人死亡与对方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涉嫌刑事犯罪的诉求却二十余年未获立案。这场跨越两代人的维权之争,既关乎个体正义,更叩问着基层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事件还原:高龄老人阻拦运树 两小时僵持后离世
 
2001年7月,田头村一棵生长于覃玉金家宅基地的苦楝树,引发其与同村村民蔡某头(曾用名蔡某豪)一方的所有权纠纷。7月28日下午,未与覃家达成一致的蔡某头召集多人,将该树砍伐。次日下午1时许,蔡某头等人驾车准备运走树木时,87岁的覃玉金拄着拐杖挡在车前阻拦,双方随即发生争执。
 
家属在报案材料中描述,蔡某头、蔡某銮等人上前拉扯覃玉金,强行将她拖至一旁控制,不让其靠近运树车辆,拉扯控制持续近两小时,直至树木被运走。家属称,覃玉金年近九旬、身体虚弱,拉扯过程中多次呼喊“不舒服”,但对方未停止行为。当日傍晚6时许,回到家中的覃玉金身体状况急剧恶化,最终不幸离世。这一“持续两小时的拖拉控制”行为,成为家属后续指控刑事犯罪的核心依据。
 
司法历程:民事判决“折中”落幕 刑事立案长期停滞
 
事件发生后,家属的维权之路陷入“民事中止待刑事”“刑事无果拖民事”的漫长循环,司法程序推进充满波折:
 
报案与民事起诉并行
 
2001年7月30日,覃玉金离世次日,家属向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新坡派出所报案,称“蔡某豪(蔡某头)等人推倒并殴打覃玉金致其死亡”,请求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2002年2月8日,家属于原琼山市人民法院(后因行政区划调整并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要求蔡某头等人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
 
民事中止与刑事“无结论”
 
2002年7月3日,原琼山市人民法院作出(2002)琼山民初字第107号民事裁定书,以“本案处理需以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为依据,现公安机关尚未作出认定”为由,裁定中止诉讼,这一中止让民事赔偿诉求搁置九年。
 
期间,家属多次追问立案进展。2003年3月16日,因琼山市并入海口市,原琼山市公安局职权由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承接,家属提交书面《情况反映》重申报案诉求,未获明确答复。
 
2005年11月4日,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新坡派出所出具《关于周林活信访案件情况报告》,仅认定“经调查,蔡某头殴打覃玉金的事实不存在”,对家属核心主张的“拖拉控制两小时”未作任何刑事性质评价,也未出具《立案决定书》或《不予立案通知书》,案件刑事部分始终处于“未立案、无结论”状态。
 
民事恢复审理与“公平责任”判决
 
2011年5月12日,在刑事部分长期无明确结论的情况下,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决定恢复民事案件审理。同年6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形成该案目前唯一生效司法结论:
 
判决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被告蔡某头等人存在违法行为,且因家属未同意尸检,导致“无法科学判断覃玉金死亡与被告阻拦行为的因果关系”,结合派出所“无殴打事实”报告,未认定被告存在过错。但法院认为,三被告与87岁高龄老人争执时“未尽合理谨慎注意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公平责任原则,酌情判定其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合计15390元的30%,即4617元;家属提出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诉求被驳回。
 
四大焦点直指司法程序与责任认定
 
二十余年来,死者覃玉金的孙子周林活作为家属代表,持续向各级公安、检察、信访部门提交材料,核心争议集中在四方面,始终未获实质性回应:
 
(一)刑事立案的程序争议:“无殴打”≠“无刑事责任”
 
家属认为,公安机关仅以“无殴打事实”为由不予立案,是对案件事实的片面认定。“我们始终主张‘拖拉控制’行为,87岁老人被强行控制两小时后离世,虽非殴打,但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家属强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应全面审查报案材料,而非仅针对“殴打”单一行为认定,其未出具正式《不予立案通知书》、未对核心行为作刑事评价的做法,违反法定程序。
 
(二)因果关系的认定争议:“未尸检”≠“无因果关系”
 
针对法院“家属拒绝尸检导致无法判断因果关系”的认定,家属提出异议:“当时农村遵循‘入土为安’习俗,老人离世后尽快安葬是情理之中,并非主观拒绝尸检。”家属认为,覃玉金年近九旬、身体脆弱,被持续拖拉控制后不久便离世,时间与逻辑上的关联性足以证明因果关系,法院以“未尸检”否定因果关系过于机械。
 
(三)民事责任的适用争议:“公平责任”能否替代“过错责任”
 
家属对民事判决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而非“过错责任原则”强烈不满。“蔡某头等人未经同意砍伐树木,又强行控制阻拦的老人,本身存在明显过错。”家属认为,被告行为具有违法性和过错性,与老人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法院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判定其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仅以“公平责任”判决30%赔偿(4617元),既不足以弥补损失,也无法惩戒侵权行为。
 
(四)“保护伞”的指控争议:程序拖延背后是否存在权力干预
 
家属在多份举报材料和信访记录中提及,“蔡某头一方有关系,当地部分领导充当保护伞”。家属称,案件二十余年未推进刑事立案,民事案件中止审理九年,背后存在明显权力干预痕迹,“官官相护”导致正义迟迟未实现。这一指控虽未获权威部门证实,但成为家属持续申诉、寻求上级监督的重要理由。
 
现状与期盼:二十余载维权不止 盼正义告慰逝者
 
截至2025年12月,覃玉金离世已超二十四年。期间,家属先后向海口市公安局、海南省公安厅、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提交申诉材料,累计信访超百次,但刑事立案问题仍无实质性进展,相关部门均以“已有派出所调查结论”“证据不足”等理由回应,未启动重新侦查或立案监督程序。
 
“我奶奶死得不明不白,我们不能让她带着遗憾离开。”周林活表示,二十多年来,家里几代人奔走维权,从青丝到白发,从未放弃为老人讨公道的信念。“我们不奢求额外赔偿,只希望司法机关依法查清事实,对蔡某头等人的行为作出公正刑事评价,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逝者安息、生者心安。”
 
目前,家属仍在持续收集证据,计划向更高层级司法监督部门提交申诉,坚持推动案件刑事立案审查。这场跨越二十余年的维权之路,仍在继续。(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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